第七篇军争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
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故军争为利,军争为危。
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
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
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
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
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
民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
故夜战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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