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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当过南郑县尉的李云,在长安时曾向一位姑娘求婚,她母亲不答应。
(谁母亲?)
李云说,“如果不能娶她,我今生永不结婚。”
姑娘的母亲就应允了。
姑娘的名字叫楚宾。
结婚几年后,楚宾死了。
第二年,李云又娶了前任南郑县令沈氏的女儿。
到了结婚当天,李云正在洗浴时,忽然见楚宾拿着一包药走到面前说,“你曾发誓说非我不娶,现在你却又给沈家当了女婿。
我没有什么好礼品,送你一包药,这是一包香料,给你放在水里吧。”
说罢将药倒进了澡盆中,并用头上的钗子把水搅匀了,就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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