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列女传正文卫姑定姜(..)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
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
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
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送去归泣而望之。
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
君子谓定姜为慈姑过而之厚。
定公恶孙林父,孙林父奔晋。
晋侯使郄犨为请还,定公欲辞,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
大国又以为请,而弗许,将亡。
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
君其忍之。
夫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
定公遂复之。
君子谓定姜能远患难。
诗曰:“其仪不忒,正是四国。”
此之谓也。
定公卒,立敬姒之子衎为君,是为献公。
献公居丧而慢。
定姜既哭而息,见献公之不哀也,不内食饮,叹曰:“是将败卫国,必先害善人,天祸卫国也!
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
大夫闻之皆惧。
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
鱄者,献公弟子鲜也。
贤,而定姜欲立之而不得。
后献公暴虐,慢侮定姜。
卒见逐走,出亡至境,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于庙。
定姜曰:“不可。
若令无神,不可诬。
有罪,若何告无罪也。
且公之行,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
先君有卫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
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
告亡而已,无告无罪。
其后赖鱄力,献公复得反国。
君子谓定姜能以辞教。
诗云:“我言惟服。”
此之谓也。
郑皇耳率师侵卫,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曰:“兆如山林,有夫出征而丧其雄。”
定姜曰:“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
大夫图之。”
卫人追之,获皇耳于犬丘。
君子谓定姜达于事情。
诗云:“左之左之,君子宜之。”
此之谓也。
颂曰:
卫姑定姜,送妇作诗,恩爱慈惠,泣而望之。
数谏献公,得其罪尤。
聪明远识,丽于文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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