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列女传正文鲁黔娄妻(..)鲁黔娄先生之妻也。
先生死,曾子与门人往吊之。
其妻出户,曾子吊之。
上堂,见先生之尸在牖下,枕墼席稿,缊袍不表,覆以布被,首足不尽敛。
覆头则足见,覆足则头见。
曾子曰:“邪引其被,则敛矣。”
妻曰:“邪而有余,不如正而不足也。
先生以不邪之故,能至于此。
生时不邪,死而邪之,非先生意也。”
曾子不能应遂哭之曰:“嗟乎,先生之终也!
何以为谥?”
其妻曰:“以康为谥。”
曾子曰:“先生在时,食不充虚,衣不盖形。
死则手足不敛,旁无酒肉。
生不得其美,死不得其荣,何乐于此而谥为康乎?”
其妻曰:“昔先生君尝欲授之政,以为国相,辞而不为,是有余贵也。
君尝赐之粟三十钟,先生辞而不受,是有余富也。
彼先生者,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
不戚戚于贫贱,不忻忻于富贵。
求仁而得仁,求义而得义。
其谥为康,不亦宜乎!
曾子曰:“唯斯人也而有斯妇。”
君子谓黔娄妻为乐贫行道。
诗曰:“彼美淑姬,可与寤言。”
此之谓也。
颂曰:
黔娄既死,妻独主丧,曾子吊焉,布衣褐衾,安贱甘淡,不求丰美,尸不揜蔽,犹谥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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