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列女传正文陈寡孝妇(..)孝妇者,陈之少寡妇也。
年十六而嫁,未有子。
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
“我生死未可知。
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
妇应曰:“诺。”
夫果死不还。
妇养姑不衰,慈爱愈固。
纺绩以为家业,终无嫁意。
居丧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妾闻之:‘信者人之干也,义者行之节也。
’妾幸得离襁褓,受严命而事夫。
夫且行时,属妾以其老母,既许诺之。
夫受人之托,岂可弃哉!
弃托不信,背死不义,不可也。”
母曰:“吾怜汝少年早寡也。”
孝妇曰:“妾闻:‘宁载于义而死,不载于地而生。
’且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
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
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
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
是明夫之不肖而着妾之不孝。
不孝不信且无义,何以生哉!”
因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
姑年八十四,寿乃尽,卖其田宅以葬之,终奉祭祀。
淮阳太守以闻,汉孝文皇帝高其义,贵其信,美其行,使使者赐之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号曰孝妇。
君子谓孝妇备于妇道。
诗云:“匪直也人,秉心塞渊。”
此之谓也。
颂曰:
孝妇处陈,夫死无子,妣将嫁之,终不听母,专心养姑,一醮不改,圣王嘉之,号曰孝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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