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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英雄救萝莉(第1页)

一辆自行车正绕着坐落在生居前设计匠心独运的喷水池周围打转。

坐在上面的是一个和延珠年纪相仿的女孩子,那一头迎风飘扬的银金色头发沐浴在夕阳赤红色的光芒下闪闪发光。

但她穿着一件肥大的睡衣,脚踩拖鞋,乱糟糟的头发,嘴巴半张,一副忘我的表情踩着遥遥晃晃的自行车。

这点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看到像似梦游病一样围住原型的喷水池无限绕圈的自行车,周围的行人明显不愿意和她扯上关系,匆匆走过。

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景轩缩起肩,匆匆从她身边走过,拉开相当一段距离。

心里松了口气,但他还是打算头也不回地踏上归途。

等等,那不是原著中排行前百的少女,好像叫做缇娜来着……玛萨嘎。

突然,背后传来了某种东西摔倒的声音。

“痛死老子我草啊啊啊啊啊啊!

你眼睛张哪儿呐!”

一声叱喝传到了百米开外,景轩回头望去,只见像是小混混的四个金发少年在对刚才那个少女找茬。

被抛出自行车的少女也许是还没弄清楚状况,吓了一跳左右张望,却被无情地踹了一脚,吓得景轩虎躯一震。

“别闷声不吭,你倒是说句话呀!

你的自行车轧到老子的脚啦。

懂不?”

“哎呀,这么一搞脚都骨折了。”

“赔钱,赔钱!”

其中一个少年怒火中烧,对着翻倒在地上的自行车一个劲地猛踩。

少女还是弄不清状况呆呆的张开嘴巴。

周围的人更是对她避之不及,有些人害怕被卷进去转身就走。

欺负小孩子,践踏别人的自尊就那么有趣吗?

“都特么别玩了!

这么多人欺负一小孩,有意思吗!”

四个小痞子都一脸纳闷地回过头来望着景轩。

说到这里,应该讲一下痞子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啥区别。

一般人认为混混比较倾向于不务正业,而痞子喜好惹是生非,但两者的区别并不绝对。

都是招人烦讨人嫌的一帮渣滓。

想起来管他们叫啥,就管他们叫啥。

反正屎和大便也没啥区别。

其实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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