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一些做开店生意的人。
真的是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人。
前一次,去港口陆厝围片。
附近的一家饭店,吃猪脚饭。
当时那里的老板娘,打好菜后,就对我说。
你先付钱,等下怕你吃完饭后,付不起钱。
如果是以我以前那种暴脾气,我肯定会对她发火。
然后就马上掉头走了,去了另外一家饭店吃饭。
但是自己,现在已经26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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