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老子河上公注正文提要(..)《老子注》二卷,旧本题河上公撰。
晁公武《读书志》曰:太史公谓河上丈人通《老子》,再传而至盖公。
盖公即齐相曹参师也。
而葛洪谓河上公者莫知其姓名,汉孝文时居河之滨。
侍郎裴楷言其通《老子》,孝文诣问之,即授《素书道经》。
两说不同,当从太史公云云。
案晁氏所引乃《史记·乐毅列传赞》之文,叙述源流甚悉。
然《隋志·道家》载老子《道德经》二卷,汉文帝时河上公注,又载梁有战国时河上丈人注《老子》经二卷亡。
则两河上公各一人,两《老子注》各一书。
战国时河上公书在隋已亡,今所传者实汉河上公书耳。
明朱东光刻是书,题曰秦人,盖未详考。
惟是文帝驾临河上,亲受其书,无不入秘府之理,何以刘向《七略》载注《老子》者三家,独不列其名?且孔颖达《礼记正义》称马融为《周礼注》,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後汉以来,始就经为注。
何以是书作於西汉,注已散入各句下?《唐书·刘子玄传》,称《老子》无河上公注,欲废之而立王弼。
前此陆德明作《经典释文》,虽叙录之中亦采葛洪《神仙传》之说,颇失辨正,而所释之本则不用此注而用王弼注。
二人皆一代通儒,必非无据。
详其词旨,不类汉人,殆道流之所依托欤?相传已久,所言亦颇有发明,姑存以备一家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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