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锋将正文后记一步不让(..)创作,绝对是一件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事。
当然也曾受过好一些前辈高人作品的影响,而且也曾经十分留意新锐好手的作品,我现在仍保持每月读四、五十份杂志,每周“读”
四、五部电影,每天读四、五份报纸的“纪录”
。
每天至少八千字,仍是我写作的底线;每天念三个小时以上的书,也是我的不让之步。
当然还忙着翻山越岭,游山玩水,交友玩耍,自寻烦恼。
不管对流行传统,均保持警觉关心,自信未与时代脱节,潮流也从未与我分手过。
写作,是我的娱乐,给我压力,予我挑战,并是我一件可以胜任而且可以同时觅着愉悦和报酬,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
“侠”
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为之;“侠者”
必须要有正义感与同情心——为了要印证这两个观念,恐怕还得要写一生的小说:人的一生,真是做不了几件事情的。
只好先把这件事做好再说。
——必须要向读者交代的是:如果发表顺利,“将军剑法”
故事系列已一早写完。
有头无尾,找人代笔,落雨收柴,一向都不是我的风格。
可惜的是,偏生有那么巧,在港台刊载这部小说的一报两刊,不是停刊就是改版;连载中辍,而我既难免也只好把笔力专注到其它几部还在发表的作品上,以致未能一气呵成。
另者,这部小说的韩国版权为“韩国日报”
、韩国“体育日刊”
所购,译为韩文,连载发表,谁知在报上第一部尚未登完,盗版本据说已“通街有得卖”
,所以只好等韩文版出版后再推出中文版;情非得已,敬请不谅。
(听说因而港台两地的出版社都受到读者的埋怨:怎么下集总是遥遥无期?只好推咎:这都是“社会”
的错。
不过,希望近日内就可以把其它的稿告一段落,全力决战“将军”
系列,无论如何都要打出个战果再给读者大人发落。
)
“将军剑法”
中的“锋将”
,是八七年作品,不新不写,“锐不可当”
;如有雷同,实属抄我。
一笑。
稿于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至廿三日:接待妈姊海来港畅游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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