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列女传正文晋弓工妻(..)弓工妻者,晋繁人之女也。
当平公之时,使其夫为弓,三年乃成。
平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
平公怒,将杀弓人。
弓人之妻请见曰:“繁人之子,弓人之妻也。
愿有谒于君。”
平公见之,妻曰:“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羊牛践葭苇,恻然为民痛之。
恩及草木,岂欲杀不辜者乎!
秦穆公,有盗食其骏马之肉,反饮之以酒。
楚庄王臣援其夫人之衣,而绝缨与饮大乐。
此三君者,仁着于天下,卒享其报,名垂至今。
昔帝尧茅茨不翦,采椽不斲,土阶三等,犹以为为之者劳,居之者逸也。
今妾之夫,治造此弓,其为之亦劳矣。
其干生于太山之阿,一日三睹阴,三睹阳。
傅以燕牛之角,缠以荆麋之筋,餬以河鱼之胶。
此四者,皆天下之妙选也,而君不能以穿一札,是君之不能射也,而反欲杀妾之夫,不亦谬乎!
妾闻射之道,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盖射之道也。
平公以其言为仪而射,穿七札,繁人之夫立得出,而赐金三镒。
君子谓弓工妻可与处难。
诗曰:“敦弓既坚,舍矢既钧。”
言射有法也。
颂曰:
晋平作弓,三年乃成,公怒弓工,将加以刑,妻往说公,陈其干材,列其劳苦,公遂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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